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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8日),记者从朝阳法院获悉,央视主持人沈旭华坠楼身亡,其亲属状告北京张生记餐饮有限公司和北京市京浙宾馆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将于下周三上午在朝阳法院安贞法庭进行开庭审理。 原告沈旭华的丈夫喻某、母亲汪某、父亲沈某、孩子喻某诉称,2000年8月1日晚,沈旭华应朋友之邀来到“张生记酒楼”的包厢用餐。当晚8时许,沈旭华因接听电话离开房间,走进包厢外约2米的一个通道门,由于该楼道未设楼梯,致使沈旭华摔到楼下,经抢救无效身亡。原告请求法院判令对方赔偿交通费、安葬费、抚养费和精神损失费等共计24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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