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各地人民法院为做好涉及金融机构案件的执行工作,采取了各种措施和方法有效地执结了一大批金融执行案件。然而,此类案件的执行仍存在一些问题,影响了执行工作的深入开展。 近年来,金融执行案件呈上升趋势,金融执行案件的未结执行标的金额较大,其中一些执行案件处于不能继续执行的状况,有些金融执行案件的执行成效不平衡,在地区分布上呈现出较大的差异。这些金融执行案件大多是借款合同纠纷,案件被执行人主要集中在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如何解决金融案件执行难的问题,笔者认为,应采取以下有效措施:
人民法院要重视执行金融案件工作,集中时间、统一调度,强化执行力量,有计划地对案件统一执行。在案件的执行措施和方法上,可以采取以资产使用权抵债;资产抵债返租;企业整体承包经营;当事人双方共同开发被执行人闲置土地,以收益抵债;债权转股权。
充分利用资产管理公司的剥离银行不良资产的职能作用,处理一批金融执行案件。资产管理公司可以运用投资银行的业务手段,包括兼并、收购、破产、重组、股份制与股票上市等方式,进行资产的市场化运营,从而实现对银行不良资产的有效化解和资产保全。
人民法院应努力争取金融机构的支持和帮助。首先,法院要进一步加强与金融机构之间的沟通,认真听取金融机构的意见。其次,金融机构应当加快建立借款人资信信息网络进程,及时了解掌握借款人的财产状况和商业信用状况,确保贷款的安全,并为在执行阶段能够向法院提供被执行人财产情报创造基础和条件。另外,国家通过高速经济政策和产业结构,大力扶持国有、集体企业的发展,使其成为能够自觉遵循市场规律,具有市场竞争能力的经济实体,从而增强其经济实力,这也是解决金融案件执行难的一个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