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讯 今年,西城法院执行庭为更好的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加大执行力度,根据民事诉讼法及最高法院关于执行工作的司法解释,制定并出台了《关于当事人申请执行应提供相关材料及证据的若干规定》。 该规定写明了申请执行人到法院依法申请执行应携带的相关材料及应向法院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情况、线索。该规定在法院张榜公布,同时由立案庭向每一位到法院申请执行的当事人发放〈申请查证财产线索登记表〉,该登记表是〈若干规定〉的附件,由申请人仔细填写,表的内容包括被执行人的联系方式及被执行人作为公民、法人二种情况其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
该规定的出台一方面方便了当事人到法院申请执行,另一方面加大了申请人的举证力度,也使得法院执行庭有缔放失,在最短的时间内采取执行措施,最大限度的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现该规定实施近一年,发放〈申请查证财产线索登记表〉上千张,通过登记表上的线索顺利执结了大批案件。该规定的实施受到当事人的好评,同时也使该院执行庭执结率在全市法院名列前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