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3年元月份以来,新乡市郊区法院在新一届党组的带领下,结合最高人民法院五年改革纲要精神,不断规范执行工作机制,开拓执行改革的新路子,使执行分权改革、流程管理在全市法院成为排头兵。 法院党组首先针对执行庭、法警大队从事执行案件的主要业务庭室,制定了专门的执行案件流程管理办法,以文件的形式出台,推出了专门的执行分权改革的新举措。郊区法院执行案件实行流程管理,实行合议制、回避制、执行长负责制、执行裁定权和实施权相分离等制度。主管执行庭、法警在队的副院长、邱么润组织有关执行人员多次召开了专门的会议,广泛征求意见,听到了一线执行干(法)警的建议,制定了完善的制度和改革模式,提出了“规范型”、“互补型”、“外援型”、“相对固定型”等适合自身的分权模式。郊区法院党组根据本院实际,案多人少的特点,成立了执行裁决组、实施组和综合组,分别行使执行裁决权、实施权和监督、管理权,并通过强化三个层面的内部监督,即执行人员和自我监督;裁决组、实施组的相互监督;综合组的全程监督。加强执行工作的流程管理和分权制约,使执行工作的透明度增强。通过执行流程管理和分权制约的改革,执行裁决权、实施权和监督权分离后,执行人员和法警大队的配合执行工作,压力得到减轻,能够集中精力投入案件执行中,执行工作效率大大提高,执行工作也取得了当事人及社会性的理解和支持,更多当事人对法院执行工作表示满意。执行流程管理和分权制约使执行工作形成了一个相互监督制约的机制,让执行当事人各方平等到地享有知情权、参与权和处分权,有效地防止“暗箱操作”等有碍程序公正的现象,减少了当事人的合理性怀疑,缓解了他们与执行人员的对立情绪,越来越多的当事人对执行工作的满意度不断提升。执行分权后,执行人员相互之间实现互相制约、相互监督,确保了执行工作更加透明、公开、公正,执行队伍的廉政意识不断增强。“抽屉案”、“口袋案”明显减少,执行人员与当事人搞“三同”、办“三案”以及接受当事人的吃请送礼等违纪违法行为得到了有效遏制,有关执行案件的投诉也明显下降。自执行流程管理和分权制约的机制实施以来,由于法理入心,法威震撼,许多债务人主动申请财产,拟写还款计划。执行干(法)警从“钉子案”、“骨头案”、入手,重点突破,带动全局。1--4月从执行新收案件比去年同期增长16.82%,结案比去年同期增长89.15%旧存案件比去年期下降13.58%。执行庭和法警大队共执结各类执行案件209件,执行标的3000余万元。
法警大队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科学合理调动警力,配合执行出警280余人次,有效地协助了“难案、拖案”的执行,受到当地群众和辖区有关单位的高度赞扬,树立了郊区法院新的形象,对辖区的经济发展起到了稳定和有效的促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