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号: 劳险字(1992)5号
标 题: 转发国家审计署《关于开展养老保险基金和待业保险基金审计的通知》的通知
颁布日期: 1992年3月5日
实施日期: 1992年3月5日
终止日期:
类 别: 干部保险福利
颁布单位: 劳动部
内 容:
劳动部转发国家审计署《关于开展养老保险基金和待业保险基金审计 的通知》的通知 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劳动(劳动人事)厅(局): 当前,我国社会保险制度的改革正在进行,切实加强各项保险基金 的管理十分重要。养老保险基金和待业保险基金是解决职工养老和待业 期间基本生活的专项基金,属于全体职工所有,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能 侵占、挪用。管好用好这两项基金,是各级劳动部门的重要责任。为了 加强对两项基金的管理和监督,保证基金的专款专用,维护企业和扩大 职工的权益,促进社会保险制度改革的顺利进行,国家审计署已发出通 知,在1992年开展两项基金专项审计。现将国家审计署《关于开展 养老保险基金和待业保险基金审计的通知》转发给你们,望你们认真做 好准备工作,积极支持和配合各级审计机关对两项基金进行审计。附件: 国家审计署《关于开展养老保险基金和 待业保险基金审计的通知》 关于开展养老保险基金和待业保险基金审计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审计局: 根据全国审计工作会议确定的审计工作计划,1992年在实行社 会养老保险和待业保险制度的地方,开展养老保险基金和待业基金(以 下简称“两项基金”)专项审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计的目的 通过审计“两项基金”的财务收支和管理情况,肯定工作成绩,查 处违纪事项,促进财务管理,健全各项制度,保证社会保险制度改革的 顺利进行。 二、审计范围 对各级劳动部门集中管理的“两项基金”的收支及管理情况进行审 计。 时间以1990年和1991年两个年度为主,根据需要也可以追 溯到以前年度。 三、审计的重点 1.基金的收缴情况。收缴基金依据、比例和有无扩大比例情况; 有无欠缴和任意免缴情况等。 2.基金的发放情况。离退休费用和待业职工生活费是否按国家有 关规定及时发放;有无扩大或缩小范围、数额等情况。 3.基金的管理情况。有无挤占挪用、贪污私分问题;有无非法金 融活动;各种存款利息及其他投资收入是否计入基金,调剂基金的上缴 下拨是否一致、有无隐瞒、漏报问题。 4.管理费的提取使用情况。是否按规定比例提取上交、使用管理 费,有无挤占挪用、铺张浪费滥发钱物等违纪问题;管理费的结余和结 余的处理情况。 四、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选择少数市、县结合审计,对“两项 基金”的管理制度进行调查研究,从宏观调控的角度,反映问题,提出 建议。 五、几点要求 1.此次审计尽可能于1992年7月底前结束,8月底前各省(自 治区、直辖市)审计局将审计情况汇总,写出有情况、有数据、有典型、 有分析、有建议的综合报告报本级政府和审计署。 2.对违纪问题应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些政策界限不清和带 有普遍性难以处理的问题,可向上反映,统一研究处理。 3.各地审计机关可根据本地具体情况,在本通知的基础上制订审 计实施方案并报署备案。 “两项基金”审计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希望各级审计机关要切实 加强领导抓紧抓好抓出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