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号: (78)建发综字197号
标 题: 关于报送初步设计审查意见的通知
颁布日期: 1978年5月26日
实施日期: 1978年5月26日
终止日期:
类 别: 工程勘察设计
颁布单位: 中国人民建设银行
内 容:
关于报送初步设计审查意见的通知 通知 各省、市、自治区建委,国务院各部、委(局): 根据国家计委、国家建委、财政部计计字[1978]234号文《关 于试行加强基本建设管理几个规定》的通知中有关初步设计报批的要求, 通知如下: (一)工业、国防军工所有大型建设项目、指定的中型建设项目和铁 道、交通、农林、科学、财贸、文教等重要的大型建设项目,应及时编制 初步设计文件,送我委两份(国防军工只送一份);经过你们的审查后,即 将你们的审查意见报来(两份),以便及时进行审批。 (二)所有中型建设项目(除指定由国家建委审批者外)的初步设计, 按隶属关系,经主管部或省、市、自治区审批后,请你们将批准的文件以 一式两份,送我委备案。 (三)已列入今年国家基本建设计划或计划明年进行建设的项目,其 初步设计请抓紧编制并报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