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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名称】

对外贸易部、中国银行关于各省、市、自治区用地方外汇和留成外汇作以进养出周转基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

 
【正文】
 
 

(注:根据1994年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关于发布《废止第四批内部管理文件目录》的公告(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公告[1994]第1号),此文件已被废止。) 对外贸易部、中国银行关于各省、市、自治区用地方外汇和留成外汇作以进养出周转基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内容略) 贸综汇字[1980]368号 1980年


 
 
「相关报道」
 

·对外贸易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关于继续执行外贸超计划收购报批的通知
·贯彻国务院批转国家经委、中国人民银行等单位《关于轻工、纺织工业中短期专项贷款试行办法的报告》的通知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发行四种金属人民币的通知
·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关于加强中国建设银行统计工作的意见
·中国银行短期外汇贷款办法(附英文)
·修改中国银行章程的批复
·中华全国总工会、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关于严格按工会法规定拨交工会经费的通知
·对外贸易部、中国银行关于中国出口商品基地建设公司外汇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办法的通知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严格制止单位发行“购货券”的通知1981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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