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讯 河南省灵宝市人民法院总结近几年来执行工作经验、教训的基础上,于5月1日正式出台了《关于加强执行工作的若干意见》,给全院的23名执行法官戴上了廉洁执法的“紧箍咒”。 该《意见》针对灵宝法院长期以来遇到的执行难和执行法官自主决定案件命运的的弊端,从提高办案人员业务素质和思想品德、防止违法违纪问题发生等角度出发,结合执行工作的新特点,对于执行工作中违反执行纪律的久拖不执、随意终止等行为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并制定了执行换员、终止听证、执监分离等多项措施,进一步规范了执行法官的职务行为。
《意见》同时规定,院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监督,进一步加大查处力度。对于发现执行法官违法执行或在办案过程中对当事人吃、拿、卡、要,索贿受贿的,对于随意殴打、辱骂、刁难当事人以及工作消极、有令不行、无辜拖延执行的行为,根据情节轻重予以通报批评和纪律处分,直至开除公职。
该《意见》的出台,对于提高灵宝法院广大执行法官的廉洁公正意识和防止执法人员职务犯罪行为产生了积极影响,有效地推动了党风廉正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实施一个月以来,没有发生一起因干警违纪而引发的告状、上访事件发生,全院执行法官的工作责任心明显增强,工作效率也明显提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