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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1993年起,我国许多大中城市陆续实行了在城市部分或全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时至今日已经禁放了七年,然而,今年的禁放似乎有了“放松”,以致北京的几个边缘城区,从年三十夜放焰火那一会儿开始就霹雳啪啦响起了爆竹声,节日期间几乎白天黑夜的此起彼伏。真让久违了的市民解了一回馋,闻够了火药味,听足了爆竹声。 前日,笔者打开新浪、搜狐网,居然发现今年禁放区发生爆竹事故的还不少:据北京28家医院的统计,仅除夕夜就收治因烟花爆竹炸伤者达100余人;一名女中学生被爆竹爆炸后掀起的井盖砸中,死亡惨案瞬间发生;上海除夕夜一名13岁的少年,在燃放一个大如脸盆的爆竹时,因点燃后未见动静上前察看,不料这个巨大的爆竹突然爆炸,少年半个脑袋顿时被炸飞;江苏一位35岁村民龚某,除夕夜在燃放一种叫“天地响”的鞭炮时,右手中指、食指均被炸掉一截,虎口肉被炸掉一块;山城重庆,因燃放烟花爆竹,一夜发生火警34起,出动消防车66台次,出动消防官兵700余人。如此等等,全国各地还有不少。 禁放烟花爆竹,是党和政府体察民情,关心群众安危所作出的顺乎民意的重要决定。禁放七年以来,因烟花爆竹导致事故的概率已经大大下降,被爆竹炸伤、炸死的人数,大大减少,因爆竹引发的火灾也直线下降。一个禁放,使相当多的市民感受到了节日的安全感,体会到了节日的祥和与欢乐。据中新社报道,最近一项民意调查表明,绝大多数市民对政府的禁放规定是给予支持的。该调查机构对全国十个大中城市的3126户居民调查得出结论:80.8%的城市居民家庭,希望过一个祥和、安全、宁静的春节,表示支持与理解禁放决定,只有3.6%的家庭表示坚决反对。这说明广大群众是赞成城区禁放的。 这些年来禁放一直比较成功,为何今年爆竹敢在禁放区爆响呢?笔者以为问题出在职能部门管理不严上。与其要抓,就要严抓严管,否则等于不抓。许多敢于违禁放炮的人,开始也十分小心只是想试一下,一看无人过问,也无人制止,于是胆子大了,放开手脚大放。躲在暗处观察者见“勇者”平安无事,这才点上香火,提着爆竹放了起来。如果第一个放炮的人受到追究,怎会有第二第三人呢?由禁放不严,笔者想起了我们周围许多规定、制度,制定时信誓旦旦,公布时喊得山响,执行起来却优柔寡断,决心不大,赏罚不严,这样的规定又有什么意义?禁放不严是否也属此类?窃以为,既然我们作出的规定与广大群众心愿一致,就应该毫不犹豫的严抓严管,就应该进行科学的管理,使我们主张的东西,最大限度的符合最广泛群众的心愿。如此这般,我们就没有贯彻不了的决定,就没有落实不了的制度。 要禁就要禁得住,否则就别禁。不光是禁放如此,任何禁令都应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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