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损失由谁买单?
2003年12月23日,开县特大井喷事故造成237人死亡。今年2月15日,吉林中百商厦特大火灾死亡53人。前者,中石油为此支付的赔偿金额达3300多万元;后者,中百商厦为此付出的“代价”是400多万元。
据此,有人提出了这样一个疑问:如果这两起事件的责任者不是中石油、中百商厦这样有实力的大企业,而是一些无力承担经济责任的小企业主,谁又来为这些事故造成的损失买单?
答案只能是:政府。
在国外,情况却相反———为损失买单的主要是保险公司。据了解,国外的责任险占财产保险业务总量的比例已经超过15%,在欧美等发达国家,这一比例更是达30%到50%.5月23日,法国戴高乐机场2E候机厅部分屋顶突然坍塌,造成两名中国公民遇难,他们每人可望获得400万元人民币的赔偿金。获赔金额之所以如此之高,原因就在于戴高乐机场投保了公众责任险。
责任险在重庆遭冷落但是,责任险这种与市民生活息息相关的险种在我市却没得到广泛推广。记者昨日从市保险行业协会获悉:截至4月底,我市各财产保险公司责任险保费收入只占财产险保费总收入的2.2%左右,远低于全国4%的平均水平。
“我们公司有关责任险的险种有10多个,但总的销售情况不是很理想。网吧、商场、电影院这些公共场所投保责任险的很少。”平安财险一位负责人说,“实际上,一份保额最高可达上千万元的商场公众责任险,保费投入只有几万元。”
业内人士认为,导致这种现象的原因有两个:一是市民和单位维权意识不强,认为购买责任险没有必要;二是责任险的赔偿金额较高,其经营风险远远大于普通财产险,一些保险公司因而对其热情不高。
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被国内保险公司视为“鸡肋”的责任险,在外资保险公司眼中却是一块“肥肉”。据了解,我市惟一一家外资保险公司———美国利宝互助公司,目前责任险保费已占到其财产险保费收入的一半。
业内人士分析认为,外资公司因进入我国保险市场较晚,在传统业务上已失先机,于是只有拿责任险这类业务作为“敲门砖”,以逐步拓展自己的市场范围。
9省市尝试强制责任险日前来自中国保监会的最新消息称,保监会已在北京、上海、广东等9省市启动各类责任险强制保险的试点工作。保险界人士认为,在目前情况下,对一些高危行业和公众聚集场所,通过立法建立强制责任保险制度已势在必行。我市虽未列入试点城市,但这些省市的成功经验将对责任险的推广具有借鉴意义。
获此消息,我市一些保险公司正计划做大责任险业务。某保险公司一位人士就告诉记者:“我们公司就将在下半年推出一些保费低、个性化强的责任险种。”
这位人士称,目前在我国公众场所责任事故发生后,对第三方受害人提供的补偿资金来源主要有三个:事故责任业主、政府财政和公众责任险赔偿。在目前政府财政中计划用于灾难事故的赔偿抚恤金十分有限的情况下,加大公众责任险的推广普及,对减轻一旦发生事故所产生的巨额赔款带给国家和企业的负担,以及保障公民权益等方面,有着积极的意义。
何谓责任险?
责任险是以被保险人对第三者依法应负的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险种。它主要包括产品责任保险、公众责任保险(场所责任保险)、雇主责任保险和执业责任保险等。以产品责任保险为例,如果产品的生产者或销售者因生产或销售有缺陷产品造成了产品使用者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由保险公司承担。又如公众责任保险,一旦商场、娱乐场所等发生意外事故,导致在场的消费者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将由保险公司向受害者进行赔偿。(记者 杨永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