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笔者从某电台一新闻节目中,听到一则消息:河南某县为减轻农民负担,推出一条限订报刊规定,即根据各村委会不同情况,年订报金额规定为500元至800元之间。听完这则广播,笔者十分费解:为减负而限订报有科学依据吗?这样做对吗? 本来,报刊作为党的喉舌,是以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党和国家重大政治活动、重大经济活动、重大社会活动,用形象生动的舆论宣传方式,引导人民群众认真贯彻,深刻领会,抓紧落实,使党和国家的各项工作都能上下一心,齐心协力地做好、做活、做出成效。报纸同时也是传递人民群众呼声和建议的阵地。一句话,报纸的宣传导向作用、沟通桥梁作用是不可替代的。中国共产党建党几十年,十分注重党的宣传工作,使我国的媒体事业发展很快,使人民群众能够从众多的新闻媒介中及时准确地了解党中央的决策,倾听党中央的声音,从而使全党同志和全国人民紧紧围绕在以江泽民同志为首的党中央周围,坚持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坚持为党的事业而努力工作。党的三代领导集体也十分重视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分别对办好报纸、搞好宣传做过许多重要指示。报纸的宣传功效不容忽视。
客观地讲,现在我们国家的报纸绝大多数在严守党的宣传纪律上是做得非常好的,舆论导向总体上讲是积极、上进的,党和人民是满意和放心的。但是,我们也的确应该看到个别报纸热衷于花边新闻、炒作小道消息,无原则甚至不负责地批评政府的某些决策机构或某些个人。这些报界的“逆流”引起了人民群众的强烈不满,中宣部和国家新闻出版署等职能部门也对这种不负责的街头小报加强了治理,使这些不和谐的声音得到了有效地控制。
从上述意义上讲,让群众订报,实际上是扩大群众视野,提高群众政治理论水平和专业知识水平的一个极好的途径。其实中国民众订阅报刊的平均数,相比西方发达国家差距较大,政府应在保障报刊质量的前提下,积极鼓励群众订报、学报、用报,用报刊等媒体快捷、准确传递主渠道信息的优势,加大党的新闻宣传工作力度,培养民众的社会责任感和政治敏感性,这些都是极为有利于社会发展的。笔者认为,让群众订阅报刊,不应属于“限制”范围,不应列为减轻农民负担的一项内容。相反还应该鼓励我们的群众多订阅报纸,多寻找知识的源头。
现今,每到订报季节,不少地方采取鼓励订阅某些报刊而限制订阅另一些报刊的做法,实质上是一种不正当的竞争手段。一些地方的宣传部和纪检委,为了保证地方党委的报纸顺利发行,还制定限制订阅外埠报纸的规定,有的甚至亮出“通报”、“曝光”的黄牌。这些做法与商品流通中的地方保护有什么区别呢?我们都知道反对地方保护主义,为什么对订报的地方保护手段就没有人敢说长说短呢?窃以为只要是中宣部、新闻出版署同意出版的报纸,都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同样受国家法律的保护,享有同等的权利,承担同样的义务,完全没有必要用限制这一部分而发展另一部分的办法。实际情况是,限订已经搞了不少年,其结果并不理想。办出特色的报纸发行量总是大体稳定的,有的甚至还年年上升。看来靠限是限不住的。
把订报也生拉硬扯到减轻农民负担上,窃以为是不妥的。少吃点喝点,少搞点迎来送往,我看订几份报纸让大伙学习,多长点知识,多了解些国家大事,无论从哪方面讲都是件利国利民的好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