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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名称】

常熟法院:全面推行执行案件款物交接登记

 
【正文】
 
 

    中国法院网讯   为了规范执行中的款物交接,根据上级法院文件精神,江苏省常熟法院在观阶段以造表登记形式推行执行案件款物交接新机制,以督促款物及时发还,不发生偏差,最大程度维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执行案件款物交接登记表将涉及案件中所有款物的收取情况和退付情况按时间、金额、凭证等内容一一罗列载明,由该案件的执行承力,人填写后签名,再经庭长进行审批,放入执行案卷中交审判监督庭进行评查。

    常熟法院在执行工作中的这一新举措,为提升法院自身形象,进行自我监督约束,无疑又增设了一道新的亮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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