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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名称】

11名阿遇难工人得不到保险赔偿

 
【正文】
 
 

    中铁十四局的11名在阿富汗昆都士公路从事施工的遇袭死亡的员工没有参加人身意外险,家属只能等待政府抚恤和阿富汗方面的赔偿。原本该发挥作用的商业保险又一次置身事外。

    记者了解到,由于中铁十四局总部在济南,在11名建筑工人遇害后,驻济各大保险公司都查找保险档案,看看是否在自己的保险公司投保,保险公司能否为遇难同胞做点什么,但是遗憾的是没有相关的保险档案。

    6月11日,于今年1月承保了中铁十四局建工险和第三者责任险的中国平安财产保险公司表示,此次赴阿遇难的务工人员不属于平安产险承保的保险责任范围。10日上午,中国平安产险有关人员赶赴中铁十四局了解情况,初步认定本次情况不属于中国平安产险承保的保险责任范围。

    据了解,建筑工程一切险是指建筑工程在施工或安装过程中,因为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而造成工程本身的损失。而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障范围是指工程在进行中发生意外事故,造成周围第三者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此次在阿出事的中国务工人员,不属于这两个保险产品的理赔范围。

    由于没有商业保险,江西省上饶市市、县两级先向每个遇难者家庭发放了4000元慰问金。本次遇难的诸城籍50岁的农民郑明文,家中有一聋哑妻子和分别为17岁和21岁的两个孩子,面临巨大的经济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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