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2月30日,河北省秦皇岛市山海关区劳动力市场大厅内人头攒动,十分热闹。在山海关区人民法院及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共同举行的被拖欠农民工工资现场发放会上,157名足额领取了被拖欠工资及工伤赔偿款的农民工现场向法院赠送了写有“天平在工人心中”的锦旗。 该案被执行人某木工工程有限公司,因经营不善而资不抵债,金融机构等债权人早已经过诉讼对企业财产进行了保全。企业面临停产,资产面临拍卖抵债,在该公司上班的157名农民工为了讨回自己的血汗钱,纷纷向区劳动部门申诉,以维护自身权益。山海关区人事劳动仲裁委员会做出行政处理决定书和仲裁裁决书后,于2006年9月向山海关区法院申请执行。面对一个已无财产履行能力的企业,工人们抱着一丝希望,怀着焦急的心情,一次次往返于政府和法院之间。
案件引起了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山海关区法院的高度重视,这些农民工的冷暖更牵动着执行人员的心。市、区两级法院领导之间关于为这157名工人追讨工资问题的电话一直没断过,两级法院院长都亲自协调并组织开展执行活动。市中院领导想方设法,积极指导;区法院千方百计,努力执行。执行人员一面稳定工人情绪,一面跑企业、查线索,穷尽了执行措施和手段。两级法院经过共同努力,从该企业资产拍卖中优先足额拨付了157名农民工的工资。执行法官与区劳动部门的工作人员连日核对账目,赶制表格,组织放款预案,通知所有工人,终于将执行款项足额执行到位,并赶在元旦前将65万元的拖欠工资款全部发放到农民工的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