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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名称】

英国议会上院的组织结构

 
【正文】
 
 

  英国议会上院的组织结构

  上院的组织结构可分为两个系统和两个层次。两个系统是:上院自身的组织和政党的组织;两个层次是:第一层次是全院大会,第二层次是上院各委员会和政党议会党团。两个系统的组织有明显的交叉。与下院相比,上院各组织对议员的约束力要小得多,在上院更多地体现出议员个人的作用。全院大会

  上院议员共有1,165名(截止到1999年1月4日),其中有宗教贵族26名,世俗贵族1,139名。宗教贵族包括2名大主教、24名主教。世俗贵族包括636名世袭贵族和503名非世袭贵族(也称一代贵族)。在世袭贵族中,有627名是继承的世袭贵族;另外9名是首代世袭贵族,其爵位是由他们自己争来的,其中包括威尔士亲王查尔斯。在这一千多名贵族中,有103位是女性。

  这样多的议员并不一定都要出席全院大会,而且院会大厅也容纳不下这么多人。除了议长等特殊人物的座位外,院会大厅中供普通议员坐的正式座位只有250个,如果座位已满员,迟到的议员就只好在大厅内或者在大厅门口临时找个地方。其实,满员的时候极少。有相当数量的人不经常出席全院大会。在每届议会进行期间,如果贵族们对某次会议的内容不感兴趣,可以随时退席离去。此外,有些世袭贵族因为某种原因不被通知参加会议,比如其头衔尚未被认可,或者他们尚未成年。而且,全院大会也无须全员出席。尽管上院议员远远多于下院,但全院大会的法定出席人数仅为3人,远远少于下院(40人),在就一项法案进行分门表决时,法定的出席会议的人数则为30人。

  250个座位分为执政党座(Government Benches)、反对党座(Opposition Benches)和供中立议员坐的“横座”(Cross Benches)。上院座位的排法与下院相近。议长在大厅中央,右侧为主教座和执政党议员座,左侧为自由民主党(即第二反对党)议员座和反对党议员座,议长相对的大厅另一端是横座。主教座和自由民主党议员座靠近议长。议长座的前面依次是法官座、诸委员会主席座、秘书座和记者座。与下院不同的是,在议长座后面有一个居高而又十分堂皇的御座,是国王与会时坐的地方。这象征着国王是议会三个组成部分之一,而且是首要的组成部分。新国王就在此登基。每届议会或每次年会开幕之际,国王要端坐其上,发表议会开幕词。更具有象征意义的是,每当此时,下院议员要应国王之召来到上院大厅开会。这是英国议会三个部分聚集到一起的惟一的机会。

  全院大会由大法官(the Lord Chancellor)主持。当大法官坐在议长座席伍尔赛克(Woolsack)上时,他就履行上院议长(Speaker of the House)的职权,即为上院议长。当大法官缺席时,则由国王任命的副议长坐在伍尔赛克上代行议长职权。如果副议长也缺席,则由上院任命一个临时议长。

  大法官还是当然的司法大臣,一身三任。如何分配自己的精力和时间,全凭大法官自己的偏好。不过,上院的议事规则规定:“司法大臣的职责是经常性出席贵族院会议”。可见,大法官的三个职务是密切相关的。大法官通常是贵族。上院议长的权威可比不上下院议长。他只负责主持会议,对议事过程中出现的纠纷和争端没有裁决权;对会场秩序也没有维持权;甚至没有权力决定谁能在会上发言,如果同时有两个以上的议员起立要求发言,而又不肯相让,则由出席会议的议员集体决定,必要时,进行分组表决。辩论的议程也不是由议长而是由议员们自己决定。议长也没有投决定票的权力。更有甚者,议员们在发言时,不是对议长说的,而是对“我的贵族们”说的。可见,议长的职权仅限于形式上的程序方面,而单就这一点,议员们也可以批驳他。如果议长不是贵族,则连参加辩论的权力都没有。上院议长也不可能通过努力来扩大自己的权力,因为上院议事规则规定:上院议长“是装饰性的、象征性的”。不过与下院议长相比,上院议长享受着更多的自由。根据惯例,上院议长可以有政治态度和倾向,只要他离开伍尔赛克,脱下假发,就可以表明他的政政府发给大法官的年薪是151,002英镑,而首相只有102,750英镑。

  除了议长外,在全院大会中起作用较大的是上院多数党领袖。上院议员的党派构成情况与下院不同。下院议员是经过大选产生的,除了极特殊的情况外,下院的多数党即为执政党。而上院议员不是经过选举产生的。由于历史的原因,上院中保守党议员始终占多数。比如1999年1月上院议员的党派构成情况是:保守党476席,工党175席,自由民主党67席,中立议员317席,其他128席。过去,保守党所占的席位更多。所以在上院有时执政党并不一定是多数党,只有保守党执政时,执政党才会是上院多数党。按惯例,上院的许多工作都由多数党领袖来主持,所以有时就将之称为上院领袖。上院多数党领袖的职权主要有四方面:一是对外作为发言人,代表上院陈述上院的意见和要求,维护上院的利益和特权;二是在上院全院大会中出现争执和疑难问题时提出解决办法;三是领导上院总督导员们安排上院每周的议程;四是与下院执政党领袖一道安排议会两院的年度立法规则。上院多数党领袖虽然为保守党人,但在履行其职权时通常能从全院的利益出发,超越党派门户之争。

  上院设有办公室,由议会秘书领导。议会秘书负责全院大会的进程,还负责议会法案文本的起草。此外,他还负责管理上院的账目,安排议会办公室其他工作人员的工作。秘书是除议长之外最重要的专职为全院服务的人员。黑棍侍卫(Black Rod)负责威斯敏斯特宫上院部分的安全保卫和日常管理工作。(二)政党议会党团多数上院议员都参加了政党。几个主要正党在上院都设有议会党团,以协调本党议员的行动,尽管其约束力远不及下院。不过,与下院一样,保守党和工党的议会党团也有前座和后座之分。如果是执政党,前座议员就由参加内阁的议员(内阁大臣、国务大臣、部门副大臣)组成,开会时坐在前排;其余则为后座议员,坐后排;前后座之间有一条过道相隔。第一反对党的前座议员都称发言人。第一反对党虽然不像下院那样有“影子内阁”,但前座议员也都各有其职,分别影对执政党的前座议员,以便于对政府各部门形成监督。自由民主党作为第二反对党几乎没有执政的可能,而且在上院的席位也比较少,因此没有明确的前座、后座之分。当然党的核心成员自然会坐在前排。自民党的议会党团虽小,人数不多,但也是五脏俱全,设有主席、副主席、总督导员各一名,督导员两名。各党的前座议员都由本党领袖任命。

  保守党的上院后座议员共同组成保守党贵族团,设主席一名,由选举产生。主席可自由参加上院保守党后座议员委员会的会议;同样,后座议员委员会主席也可参加上院贵族团的会议。保守党贵族团内还有一个执行委员会,有大约十人组成。工党虽然没有建立像保守党那样的有名号的后座议员组织,但工党的贵族同样要定期举行会议,协商讨论上院的工作。

  主要政党在上院都设有一名总督导员和若干名督导员。督导员又叫“党鞭”(Whip),顾名思义,就是负责组织本党议员参加活动的人,拥有维护党的纪律和要求本党议员参加重要会议的权力。总督导员负责领导本党督导员的工作。为了上院工作能顺利展开,各党的总督导员每周都要碰头,协商制订全院大会的下周议程。当然,这个时候唱主角的是多数党和次多数党的总督导员,由上院议长向全院大会宣布的下周议程往往是较多地照顾这两党的利益,而小党的利益则较少被照顾。小党的总督导员只能起配角的作用。上院委员会

  上院的委员会按功能可分为三类:审议法案的委员会,从事调查、研究工作的委员会和管理上院自身事务的委员会。这些委员会有的是常设的,有的是不定期的,但都称为特设委员会。各委员会都设主席一职,人选一般由上院多数党领袖提名,经全院大会通过。出任此职者可拿职务工资,而且通常可跨年会连任。各委员会主席的主要职责是领导本委员会的工作,此外还要负责主持上院全院委员会的会议。主席们的工作比较繁重,而且也很重要,被视为上院仅次于议长和多数党领袖的“第三官职”。正因为这样,主席们都被要求超脱政党门户关系,公正地为全院工作。较重要的上院委员会有:全院委员会;公议案委员会;私议案委员会;科学技术委员会;从事专题调查研究的委员会;管理上院自身事务的委员会(详见第七章)。与下院委员会相比较,上院委员会的建制不够齐全,权力也比较有限,许多工作都是按惯例进行,没有明确的法规依据。这也体现出了上、下两院之间的不平衡关系。

  议会研究网·刘建飞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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